根据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力实现湖州经济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州市“十五”后三年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省经贸委《浙江省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指导意见》,加速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散装水泥的意义。
发展散装水泥是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支持发展的产业。发展散装水泥可节约大量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建筑业的现代化。散装水泥的发展程度是水泥工业先进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
——发展散装水泥是国家重要的产业政策。为了加快散装水泥的发展,1997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六部委《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我省也先后发布了《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1号令)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方法》(省政府第151号令),国家经贸委、国家财政部也先后两次发文规范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明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形成了完整的产业导向政策,散装水泥进入了“依法兴散”的发展轨道。
——散装水泥经济效益十分突出。散装水泥是不用包装物,直接通过专用设备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散装水泥使水泥制造企业节约大量包装物和搬运、人工支出,以每吨水泥直接节约包装费用15元计算,仅2002年一年我市的散装水泥就为企业减少直接支出4500万元以上。散装水泥的使用也减少了施工工地的仓储、装卸费用,杜绝了水泥破包飞损、受潮而造成的损失。以国家统一的每吨散装水泥综合经济效益41元计算,2002年我市散装水泥就创综合经济效益1.23亿元。
——散装水泥社会环境效益十分显著。据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测定,袋装水泥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是散装水泥的十六倍。由于散装水泥广泛使用,大大减少了包装纸的需求,节约了大量木材,减少了塑料编织袋造成的二次污染,对涵养水源,保护土壤,净化环境有十分显著的作用。
——散装水泥技术进步明显。散装水泥是用先进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改变了水泥粗放式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建筑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散装水泥的发展也带动了制造、储运、商品混凝土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散装水泥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由于散装水泥的先进性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要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发展的产业政策,市场对水泥的 需求也快速向散装发展,各地纷纷制定了限制包装的地方性规章,散装水泥发展已成为必然的社会趋势。
二、 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散装水泥量、散装水泥率增长较快。我市是散装水泥起步较早地区之一,1986年,我市散装水泥生产量为0.1万吨,散装率0.05%。“九五”末年我市年产散装水泥生产70万吨散装率13%,到2002年我市年产散装水泥生产量433万吨(含省属在湖企业),散装率上升到37%,散装率比1999年增长了20个百分点,散装水泥供应总量列全国地级城市第四,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散装水泥面临快速发展的机遇。我市是一个水泥大市,2002年水泥生产量已达到1166万吨(含省属企业),其中本市自用约300万吨,800多万吨销往上海、杭州、苏南和本省温台地区,是我市经济融入“长三角”的主要产品之一。上述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申博”成功,杭州湾经济带的建设,又注入了更强的经济活力,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上述地区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包装,发展预拌混凝土,促进散装发展的政策。上海市建委、上海市计委、上海市经委、上海市环保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本市散装水泥的意见》(沪建建[2002]813号文规定:从2002年起散装水泥使用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至2005年全市散装使用率达到80%。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文件规定:至2003年12月31日起上海所有城镇区域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行集中搅拌,商品化供应;要求持有进沪水泥“准用证”的外省进沪水泥从2002年起每年散装率提高15—20个百分点,至2005年达到70%以上,作为“准用证”年检考核的条件之一。可以预见,随着可持续战略的实施,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更加重视,散装水泥将成为市场需求的主要方式。
我市散装水泥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散装率水平是衡量水泥工业现代化,环境保护质量和建筑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市散装率水平不高,尽管比全国平均散装率24%高出13个百分点,但比全省平均散装率则低5个百分点,比国际一般水平70%以上,先进水平90%以上差距更大。当前制约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水泥行业的整体水平不高,年水泥产量15万吨以下的立窑企业还占企业总数的65%,这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与稳定生产散装水泥尚有差距;部分企业对散装水泥必然的发展趋势认识不清,短期行为导致对散装水泥投入不足;人们的环境意识,法规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尚待提高。因此,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必须符合“生态湖州”建设的要求,必须面对挑战,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
三、 指导思想与主要预期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为指导以工业立市、工业强市为方针,以水泥结构调整和“生态湖州”建设为契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取向,坚持“依法兴散”,实现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主要预期目标:
——至2005年(“十五”末年)散装率达50%,年供应散装水泥700万吨以上,三年累计供应散装水泥1800万吨以上,(含在湖省属企业),创综合经济效益7.3亿元,到2007年达到散装率62%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65%以上。
——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到2005年全市形成80万方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和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装水泥发展“十五”发展规划〉,省经贸委产业指导意见提出的,从2004年开始,省会城市、沿海等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从2006年起,全省所有城市的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要求相适应。
——鼓励发展和推广干粉砂浆。要根据上海等城市从2003年起全面推广干粉砂浆,2004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干粉砂浆。
四、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主要措施
1、把发展散装水泥与水泥行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使散装水泥的发展促进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发展大型新型干法窑生产线,淘汰落后的小机立窑。要根据我市石灰石资源的分布状况,在我市西部建立大型的水泥熟料基地,东部平原发展集中度较高,规模较大的粉磨站。在新上项目中必须坚决贯彻省政府第151号令,按散装水泥发放能力70%以上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2、把发展散装水泥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要严格执行省经贸委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鼓励企业发展散装水泥,对立窑企业散装率达不到40%,转窑企业散装率达不到50%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原则不予认定。
3、把发展散装水泥与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相结合。加大市、区、县和乡镇的监管力度,扩大散装水泥的使用面,把发展散装水泥作为水泥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减少固体废气物的排放。更好地落实省政府151号令,对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设备(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车、气卸式散装水泥车、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给予适当优惠。
4、抓好重点企业,培育一批发展散装水泥的重点企业。要根据我市初步形成的高起点、大规模的水泥发展态势,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对非散装水泥重点企业不列入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水泥龙头企业;对散装发展好的重点企业在技改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05年底形成8-10户,散装水泥年供应量大于50万吨,散装率高于60%的企业。其中:市本级2户,长兴县4-5户,德请2户,安吉1户。
5、加大“依法促散”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和执行好《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印发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方法》(省政府第151号令)依法行政,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预收散装水泥的征收管理,按财政部统一规定,读每生产一吨包装水泥征收1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使用一吨包装水泥征收3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运用好国家产业导向政策,促进散装水泥发展。
6、鼓 励企业技术进步,加大对散装水泥的投入。现有的企业要按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积极进行散装设施的改造。对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政策,技改投入较大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贴息以鼓励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的科技创新。要着力散装水泥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提高散装水泥计量的准确性和散装水泥系统的收尘效果。
7、加强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作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招标的必备条件。
8、与相关部门配合,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要根据国家《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第151号令)、省经贸委《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时间表和相关政策,以推动散装水泥更快发展,提高城市品位。
9、开展“国家级散装水泥示范市(县)”活动。按国家散装水泥示范市(县)的标准,制定创建规划,力争到2005年底完成市和长兴县、德清县全国散装水泥示范市(县)的创建。以创建活动推动散装水泥健康发展。
10、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发展散装水泥是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重要内容的宣传,从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立市的高度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散装水泥工作得到社会更广泛的支持,形成散装水泥健康、快速发展的社会基础,达到散装水泥发展再次跨越之目的。
湖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