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2005]6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我厅近期对福州地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厂、站)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这次共检查9家企业,检查重点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和管理水平,包括质保体系、生产企业试验室、混凝土生产过程有关记录台帐、质量问题处理及设备运行记录情况,同时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现场抽测,对混凝土拌合物、主要原材料进行现场试验取样,共抽取粉煤灰、粗细骨料等原材料试验样本27组,抽取混凝土强度试块18组,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管理上存在较多问题(详附件),主要表现在:
(一)质量保证体系方面
企业质保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未能很好地落实;质量控制过程记录不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混乱;部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试验室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部分主要岗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
(二)生产企业试验室方面
设备不齐全,有的设备已损坏或未检定;个别企业粉煤灰外加剂不具备检测能力,但仍出具试验报告;试验配合比报告出具把关不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记录与报告不一致;一些原材料试验原始记录内容填写不完整,试验数量与进货批或合格证不符,有些材料仅有试验原始记录,无试验报告,或检验结论不明确,一些外加剂未按规定进行进场检验;试块管理混乱,有些试块代表部位与出料台帐无法相对应,抗渗试验试块普遍超龄。
(三)现场管理方面
站台(搅拌楼)投料控制管理混乱,配合比存档材料不符合要求(输入电脑没有记录输入人或复核人),混凝土生产记录没有格式化表格,混凝土出料单与站台分离;个别站台配合比使用白条,配合比调整权限不明晰,站台(搅拌楼)计量自动控制系统无检定标志或检定时间过期;站台物料投放计量无复核记录。
三、处理意见
1、对管理混乱、质量控制差的福建国柱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国庄混凝土有限公司及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的福州开发区志品建材有限公司等三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整改,并于2005年12月底前书面反馈我厅工程处,对拒不整改或整不到位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2、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结合省厅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质保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3、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管理,严格执行开盘鉴定制度。每车混凝土进场要确认供货单,并进行备案查验,每一等级混凝土首车进场应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索取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
4、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闽建建[2003]19号),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于2006年1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厅。我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督查。
附件: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存在主要问题汇总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