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市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豫政办〔2005〕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阳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墙体、围墙及临时建筑设施,自2007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在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外范围内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二、市政府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提倡以混凝土多孔砖(KP1型)、粉煤灰烧结标砖和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GRC板等取得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证书的产品作为主导产品。
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在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财政部与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五、在禁止使用的范围内仍继续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由市及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