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诚实守信自律准则
(市场行为)
为规范协会会员的市场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保障首都建设工程质量,维护行业和会员企业的正当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混凝土协会提出《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诚实守信自律准则(市场行为)》(以下简称“诚实守信自律准则”),经2016年6月29日会员大会通过,各会员企业遵照执行。
一、依法依规。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诚实守信。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讲信用、讲信誉、守承诺;不弄虚作假、不欺骗隐瞒,共同维护行业信誉和企业正当利益。
三、遵章守则。遵守协会章程,履行相应职责,执行协会各项决定、规定。
四、严格执行《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1、签订合同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严格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京建法[2014]24号)规定,坚持使用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联合监制的《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合同文本。
3、自觉抵制合同中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霸王条款”,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
4、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杜绝阴阳合同;
5、坚持第一合同制原则,不接手半截子工程。因供需双方出现争议,未得到解决时,其他会员企业不得参与、接手半截子工程,更不得未签合同先供货。
6、严格执行《通知》规定,不以低于“质量控制价”的价格供应预拌混凝土;
7、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8、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相互诋毁、恶意竞争。
9、不得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诋毁他人、虚假举报
五、坚持自律、接受他律、主动律他。
1、会员企业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监督,自觉做到自律、他律、律他,发现其他企业有违反诚实守信自律准则的行为,及时向协会举报。
2、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作为协会骨干、带头人,对市场秩序净化、行业健康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是要积极宣传诚实守信自律准则,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和行业带头人的责任;二是要坚决执行诚实守信自律准则,自觉高标准、严要求;三是要在自律的基础上,接受他律,主动律他。
3、所有举报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协会的专用邮箱,地址为:hntxhscb@163.com。(此邮箱专人管理,严格为举报企业保密)
六、对违反准则会员企业的处理规定。
诚实守信,自律是基础,对违反本自律准则的会员企业,协会按以下程序和办法予以处理。
1、协会组成由协会(日常机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单位指定领导参加的自律准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诚实守信自律准则的宣传、表彰、监督执行和违反准则的查处。
2、协会接到举报,由领导小组及时协调核实工作,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建议组织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反馈。
3、协会网站、杂志等媒体设立专栏,即时发布诚实守信自律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通报、通告等实时信息。主要有:
⑴对执行诚实守信自律准则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好的做法、经验予以宣传;
⑵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内容等的通告;
⑶执行第一合同制过程中,供需双方发生经济、质量、安全等纠纷情况通告;
⑷违反诚实守信自律准则的企业、行为及处理情况;
⑸其他需发布的信息。
4、对查实有违反“质量控制价”、“合同示范文本”行为的企业,协会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在协会开展的行业诚信评价中,不得进入诚实守信企业名录;
⑵不推荐参加国家和北京市的各种先进(优秀)企业的评选;
⑶依据《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目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已入围当年度“推荐目录”的,清出推荐目录,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未入围当年度“推荐目录”的,有违反规定的记录,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⑷协会常务理事、理事违反规定,经查证属实,自动退出常务理事、理事。
凡会员违反规定,查证属实,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⑸所有违反自律准则的企业、行为和处理结果在协会网站、杂志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七、奖励。
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举报其他站点有违反自律准则行为查实的,该企业在下一年度的申报中,予以加分奖励。
对关心、支持行业健康发展和协会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诚实守信自律准则,企业管理优秀、行业有示范效应,并勇于担当、主动举报、抵制违反准则行为的会员企业,给予如下奖励:在诚信评价、优秀企业推介和评选、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目录等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并推选为协会领导机构成员,有突出贡献的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