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市场秩序 保证工程质量自律公约
为促进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依法建立、完善“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协会会员的执业行为,保证首都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会员企业的正当权益,北京市混凝土协会特向会员企业提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的自律公约,倡议会员企业遵照执行。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在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自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会员单位合法利益。
2、坚守质量底线,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地方标准、技术规程,提供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确保首都工程建设质量。
3、严格遵守投(招)标秩序,在投(招)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相互诋毁、恶性竞争,共同维护企业和行业信誉。
4、实行价格自律,参照市场信息指导价,制订保证质量的合理价格。不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价、牺牲质量为前提的低价和垄断价格参与不正当竞争。
5、坚持使用市工商局、市住建委联合监制的《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示范合同文本,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
6、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一经签订,严格履行。杜绝阴阳合同。
7、坚持第一合同制原则,因需方拖欠供货单位的工程货款等违约行为而随意更换供货单位时,保证不再与该需方签订供货合同,更不得未签合同先供货。
8、会员企业要相互尊重、相互监督,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有责任、义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违反本自律公约的企业和少数资信不良的需方,向协会举报。协会将上报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就被举报企业和资信不良的行为,进行监督核查。
9、对自觉履行本自律公约的承诺主动公开,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社会、协会和会员企业间的监督,并承担责任。
10、本公约由协会负责解释。
11、本公约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