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1、 监督企业是否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在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2、 监督企业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试验室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及试验仪器、设备、搅拌楼计量设备等操作规程。
3、 监督企业是否砂经过筛、石经冲洗,原材料是否先检后用。
4、 监督企业是否按时上报质量月报统计表,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
5、 监督企业原材料、试块等是否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企业所用原材料是否进行备案登记。
6、 审查企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有求。
7、 审查企业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特种混凝土是否相符。
8、 审查企业试验室环境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各功能检测室是否符合要求。
(二) 对预拌混凝土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我站对混凝土质量实体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监督的重点是试验室、搅拌楼、原材料管理、见证取样等,监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为了加强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公正性,对预拌混凝土实施监督抽测是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监督人员有权对下列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抽测:
1、预拌混凝土所用的组成材料;
2、混凝土强度、塌落度等其他性能;
3、认为有必要抽测的其他项目。
监督抽测的项目不收取费用,抽测内容和结果存入监督档案。
监督抽测初步确定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须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专项检查考核标准
一、人员机构
1 试验室有明确的组织机构;
2 具备基本的质量保证体系;
3 “试验室质量一票否决制、行政不干预检测工作”措施执行到位;
4 试验室主任有三年专业工作经历并具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 初级以上职称的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三人;
6 持有省上岗证的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六人;
7 专职试验员监督搅拌楼操作制度及执行;
8 专职试验员联系工地制度及执行;
9 持证人员管理规范,调离变更及时上报;
二、检测环境
1 设置满足要求的检验室、样品室、养护室;
2 试验室用房布局合理;
3 试验室设施面积清洁采光通风能源满足规定要求;
4 周围环境、粉尘、振动、电磁辐射不影响检验工作;
5 砼养护室温湿度记录齐全;
6 砼养护室具有有效的温湿度控制能力,符合GB/T50081-2002;
7 试件成型室水泥室等主要功能检测室温度记录齐全;
8 试件成型室具有有效的温度控制能力,符合GB/T50081-2002;
三、项目检测能力
1、砂 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颗粒级配;含水量;堆积密度;吸水率;
2、石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压碎值指标;吸水率;表观密度;抗压强度;含水量;
3、水泥 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细度;标准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4、砼 坍落度;含气量;贯入度;容重;配合比分析;目测工作性;抗压;抗折;抗渗;劈裂抗拉;收缩;
5、外加剂 水泥净浆流动;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密度(细度);PH值;减水率; 泌水率;含气量;碱含量;
6、掺合料 烧失量;细度;需水量比;含水率;
四、仪器设备
1、档案管理规范、一机一档;
2、压力试验机符合GB/T50081-2002要求;
3、仪器设备维护良好,三色标识管理到位,使用记录齐全;
4、具有计量仪器检验设备检定计划台帐;
5、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具有有效的计量鉴定证书、校验证书;
6、自检设备有相应的自校规程及记录;
五、工作制度
1、见证取样制度;
2、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3、试验报告的编制、校核、审批制度;
4、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技术责任制度;
5、质量管理手册规章制度检测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的制订、颁发、修改制度;
6、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7、检测样品管理制度;
8、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9、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保管、降级及报废制度;
10、是否参照GB/T15481或GB/T1900建立试验室或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生产控制及其它
1、具有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按批复验记录(重要材料有型式检验报告);
2、定期参与试验室间的能力验证;
3、定期组织内部比对试验;
4、持续对砼生产质量水平进行分析控制;
5、有系统配合比表;
6、配合比、质量检验报告无涂改,签字齐全,数据修约准确,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
7、是否根据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检验控制(如外加剂适应性试验);
8、原始记录报告是否执行省统一格式,管理有效无编码缺失;
9、采用计算机网络辅助管理,数据自动采集;
10、采用精度高性能好自动程度高先进设备;
11、技术质量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