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打入桩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2.1.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明,强度要求达到100%,且外观无断裂、掉角、露筋等现象。
2.1.2 焊条:焊条、焊剂的牌号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
2.1.3 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宜用Q235钢。
2.2 主要工机具
2.2.1 机具设备:桩锤(柴油锤、液压锤、气动锤、落锤)、桩架和动力装置、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电焊机、卷扬机。
2.2.2 主要工具: 液压千斤顶、氧割工具、索具、钢丝绳、撬棍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应碾压平整,现场应具备三通一平,排水畅通等条件。
2.3.2 施工前应具备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施工平面图、桩基施工方案。
2.3.3 清除现场妨碍桩基施工范围内的高空、地面、地下障碍物等。
2.3.4 对临近原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应采取适当的隔振、监测和预加固等措施。
2.3.5 布置测量控制网、水准基点、按平面图放线定位。设置的控制点和水准点的数量应不少于2个,并应设在受打桩影响范围之外。
2.3.6 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木橛或钢筋头钉好桩位,并用白灰作标志,以便于施打。
2.3.7 检查打桩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具,进行设备架立组装,在桩架上设置标尺或在桩侧面作上标尺,以便观测桩身入土深度。
2.3.8 施工前应先打试验桩,试桩数量不少于3根,以确定贯入度及桩长,并校验打桩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措施是否适宜。
2.3.9 要选择和确定打桩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术交底。并安排好记录和监理人员等。
2.4 作业人员
2.4.1 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4.2 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并熟知桩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程序等。
2.4.3 施工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并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明。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参加作业。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桩机设备安装和调试 |
移机至起点桩位就位 |
经纬仪对桩机进行垂直度调整 |
送桩 |
测贯入度(或标高) |
移桩机至下一桩位 |
起吊预制桩 |
稳桩 |
试打1—2击,测桩位偏移 |
正式打桩 |
接桩 |
3.2 操作工艺
3.2.1 桩机设备进场后进行安装调试,然后移机至起点桩位处就位。桩架安装就位后应垂直平稳。
3.2.2 打桩前应用两台经纬仪对打桩机进行垂直度调整使导杆保持垂直,并应在打桩期间经常检验。
3.2.3 起吊预制桩,通常利用桩架上吊索与卷扬机进行。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一般单节桩长在20m以下,可采用2 点起吊,桩长为20-30m时,可采用3点吊方法。起吊预制桩速度应缓慢均匀,使桩尖垂直对准桩位机中心,桩插入土中位置应准确,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再在桩顶扣好桩帽或桩箍,即可除去索具。
3.2.4 桩尖插入桩位后,先用较小的落距试锤1—2击,桩入土一定深度,应调正桩锤、桩帽、桩垫及打桩机导杆,使之与打入方向成一线,一般10m以内短桩可目测或用线坠双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桩必须用线坠或经纬仪双向校正,不得目测,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3.2.5 正式施打时,开始落距应小,在确认桩的中心位置及角度无误后方可提高到规定的高度施打,用落锤或单动气锤打桩时,落距最大不宜超过1m,用柴油锤打桩时,应使锤跳动正常。
3.2.6 打桩顺序应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桩基平面布置、尺寸密集程度、深度、方便打桩机移动等因素确定,一般采取从中间向两边对称施打;或从中间向四周施打;或由一侧向单一方向施打。对基础标高不一的桩,宜先深后浅,对不同规格的桩,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若桩距大于或等于4倍的桩径时,则与打桩顺序无关。
3.2.7 当桩长度不够时,采用焊接接桩,其预制桩表面上的预埋件应清洁,上下节之间的间隙应用铁皮垫实焊牢;焊接时,应将四角点焊固定,然后对称焊接,焊缝应连续焊满,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并采取措施,减少焊缝变形。接桩时,下节桩的地面预留高度一般为1m左右,在下节桩打入后,应检查下节桩的顶部,如有损伤应修复。上下节桩的中心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纵向弯曲矢高不得大于桩长的0.1%。接桩处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3.2.8 当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送桩应用钢制送桩器放于桩头上,锤击送桩将桩送入土中。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3.2.9 打桩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施打,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采取措施:
(1)贯入度剧变;
(2)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3)桩头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3.2.10 当每根桩的贯入度达到要求,桩的入土深度达到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控制,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锤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规定数值,或以桩尖入土深度来控制,桩的贯入度不宜过小,柴油锤沉桩贯入度不宜小于1~2mm/击,蒸汽锤不宜小于2~3mm/击,以免损坏桩锤和打桩机。
3.2.11 待全部桩打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并检查验收。
3.2.12 冬期在冻土区打桩有困难时应先将冻土挖除或解冻后进行。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
4.1.1 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查;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品桩时,桩进场后应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
4.1.2 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顶完整情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对电焊接桩,重要工程应做10%的焊缝探伤检验。
4.1.3 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体质量做检验。
4.1.4 对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d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
4.1.5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质量检验标准
主
控
项
目 |
序号 |
检 查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单位 |
数量 | ||||||
1 |
桩体质量检验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按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 ||||
2 |
桩位偏差 |
盖有基础梁的桩:
1) 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 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
100+0.01H
150+0.01H |
用钢尺量 | |||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
100 | ||||||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
1/2桩径或边长 | ||||||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 最外边的桩
(2) 中间桩 |
1/3桩径或边长
1/3桩径或边长 | ||||||
3 |
承载力 |
按JGJ/T106-2002《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按JGJ/T106-2002《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 ||||
一
般
项
目 |
1 |
成品桩外形 |
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掉角深度<10mm,蜂窝面积小于总面积 0.5% |
直观 | |||
2 |
成品桩裂缝(收缩裂缝或起吊、装运、堆放引起的裂缝) |
深度<20mm,宽度<0.25mm,横向裂缝不超过边长的一半 |
裂缝测定仪,该项在地下水有侵蚀地区及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长桩不适用。 | ||||
3 |
成品桩尺寸:
横截面边长
桩顶对角线差
桩尖中心线
桩身弯曲矢高
桩顶平整度 |
mm
mm
mm
mm |
±5
<10
<10
<1/1000L
<2 |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为桩长
用水平尺量 | |||
4 |
电焊接桩:
焊缝质量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上下节平面偏差
节点弯曲矢高 |
建筑地基施工质量验评规范 |
建筑地基施工质量验评规范 | ||||
min
mm
mm |
>1.0
<10
<1/1000L |
秒表测定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 |||||
5 |
硫磺胶泥接桩:
胶泥浇注时间
浇注后停歇时间 |
min
min |
<2
>7 |
秒表测定
秒表测定 | |||
6 |
桩顶标高 |
mm |
±50 |
水准仪 | |||
7 |
停锤标准 |
设计要求 |
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 | ||||
|
|
|
|
|
|
|
|
4.2 特殊工艺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特殊工艺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序号 |
关键控制点 |
主 要 控 制 方 法 |
1 |
桩位定点 |
用经纬仪两点导入,控制桩位投点的桩位放线定位精确度。 |
2 |
桩架垂直度 |
安装组对过程中检查桩架与底盘的垂直度 ,在两个方向用经纬仪对桩架进行校正 |
3 |
桩垂直度 |
根据地质资料,详细了解桩位土体情况,清理地下的障碍物. |
4 |
接桩 |
接桩施工过程中应通过试验合理控制硫磺水泥的配合比、灌注温度、焊接接头的焊材选用及焊接工艺和焊后停歇时间 |
4.4 质量记录
4.4.1 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实验报告
4.4.2 桩的外观检查表及接桩外观检查表
4.4.3 桩位测量放线图和工程测量复核单
4.4.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4.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4.6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压报告、硫磺胶泥抗压试验报告
4.4.7 焊接工艺评定、焊接试验报告
4.4.8 接桩焊接X射线探伤报告
4.4.9 桩的静载荷和动载荷试验资料和确定贯入度的记录
4.4.10 沉桩质量检查报告
4.4.11 单桩承载力报告
5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0.1 桩体破损
制桩桩体强度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吊桩时,吊点位置要正确,起吊均匀平稳,禁止单头起吊;选用适当的桩锤并控制落高,保证缓冲垫均匀,以降低冲击应力;使用符合桩经的桩帽和送桩,保持桩锤,桩帽,桩体在同一轴线上,避免偏打;提高桩体强度,增大桩的截面积;桩头设置钢帽,桩尖设置钢桩靴或加固环;缩短桩长;改变桩的布置,减小桩的细长比;保证接头质量,填实接头间隙。
5.0.2 桩偏移和倾斜过大
施工前详细调查掌握工程环境,清除地下障碍物;施工前认真检验打桩机导杆的垂直度,并在沉桩 过程中随时校验和调正;及时填实相邻的送桩孔,清理地下障碍物:提高桩的制作质量,防止桩顶和接头面的歪斜及桩尖偏心和桩体弯曲等不良现象:提高接桩质量,保证上下节桩同轴:采用大一级能量的桩锤;提高桩体强度,增厚缓冲垫,减小施工应力,尽可能缩短桩的长度和增大桩经,防止发生桩体压曲。制定合理的打桩顺序,减小挤土影响。
5.0.3 沉桩困难,达不预定的埋入深度
检修桩锤及打桩辅助设备及时更换缓冲垫;采用合适的桩锤和桩机;制定合理的打桩顺序;保证桩的接头质量;保证桩的制作质量,提高桩的桩体强度;改善桩的细长比;改进施工工艺,增加辅助沉桩法。
5.0.4 接桩处松脱开裂
清理干净接头处的结合面,保证接头质量填实接头间隙,焊缝应连续饱满,并符合设计要求,硫磺胶泥保证达到设计强度,提高施工接桩质量,保证上下节桩同一轴。
5.0.5 漏桩及桩位偏差
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预防措施。对桩位放样桩应多级复核,对定位插桩实行逐根检查防止漏桩,打桩完毕应进行一次全面复核,确认无误方可撤离。
6 成品保护
6.0.1 预制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能运输,以防出现裂缝或断裂。
6.0.2 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均匀和平稳,吊点的位置和数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不得使桩体受到损伤。
6.0.3 预制桩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陷,垫木应放在靠近吊点处,并应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6.0.4 不同规格的预制桩应分别堆放,堆放位置和方法应根据打桩位置、吊运方式以及打桩顺序等综合考虑。
6.0.5 各层垫木应上下对齐,处于同一垂直线上,最下层的垫木应适当加宽,堆放层数一般不超过4层。
6.0.6 起吊预制桩时,禁止单头起吊,起吊过程中,应防止桩体晃动或与其他物体碰撞。
6.0.7 施工时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控制桩,不得碰撞和震动而位移。
6.0.8 在临近有建筑或在岸边、斜坡上打桩时,应在打桩施工期间采取监测措施,密切观测打桩区及其临近建筑的变化状况,避免因打桩震动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6.0.9 在打桩完毕基坑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
6.0.10 在凿除高出设计标高的桩顶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横向凿打,以免桩体受到水平冲击力而破坏或松动。
7 环境管理与安全健康
7.1 施工过程危害辩识及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危害辩识及控制措施
序号 |
作业活动 |
危险源 |
控 制 措 施 |
1 |
高空作业 |
高空坠落物体 |
(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高空检修桩机桩架等不得向下乱丢物体 |
2 |
打桩过程 |
桩机架倾斜、倾倒 |
打(沉)桩机架安设应铺垫平稳牢固,吊装就位时,起吊要慢,并拉住溜绳,防止桩头冲击桩架,撞坏桩身。 |
3 |
打桩过程 |
桩锤不工作时突然下落 |
应经常检查机械各个部件运转情况、润滑情况、钢丝绳是否完好,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
4 |
机械检修、保养 |
机械伤害 |
装设安全防护罩并加润滑油 |
5 |
运输、压桩 |
起重机吊装时钢丝绳索的松脱 |
钢丝绳必须绑牢,起吊离地面500m左右,应停止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
6 |
压桩 |
液压接头松脱高压胶管破裂 |
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 |
7 |
电气设备检修 |
机械伤害、触电 |
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机械检修时要拉闸断电,挂警示牌,电气作业要有监护人。漏电保护、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 |
8 |
接桩 |
油品火灾 |
氧气、乙炔气瓶、电焊机、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搬动,现场动火必须持有动火证,操作时有监护 |
9 |
堆放和搬运过程 |
堆放桩倒塌 |
应放置木楔块,防止滚落和倒塌,吊装和搬动过程中应从上部逐根进行,以防止事故发生 |
7.2 环境因素辩识及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辩识及控制措施
序号 |
作业活动 |
环境因素 |
控 制 措 施 |
1 |
压桩过程 |
施工噪音和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
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施工,早7:30时前,晚10时后不得桩作业 |
2 |
机械维修 |
污水、废油等排放
对周围环进的影响 |
对污水进行处理
对废油进行回收 |
3 |
现场整平 |
弃土及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弃土按甲方指定路线运至弃土场地,并不得沿路抛洒,现场不得丢弃快餐盒、饮料瓶等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