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建工字〔2005〕101号
佛高区综合协调部、南庄镇建办,各施工、监理企业:
2005年9月,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质量管理混乱,我局发出了《关于暂停使用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的通知》(禅建工字〔2005〕73号),要求禅城区工程停止购买华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10月,我局对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复查,该搅拌站基本能按我局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了整改落实措施,我局同意区内工程使用佛山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特此通报。
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局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