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主控项目
6.2.1 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说明:6.2.1小砌块砌体工程中,小砌块和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是砌块力学性能能否满足要求最基本的条件。因此,小砌块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说明:6.2.2 小砌体砌体施工时对砂浆饱满度的要求,严于砖砌体的规定。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小砌体壁较薄肋较窄,应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砂浆饱满度对砌体强度及墙体整体性影响较大,其中抗剪强度较低又是小砌块的一个弱点;三是考虑了建筑物使用功能(如防渗漏)的需要。
6.2.3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6.2.3参照本规范对砖砌体工程的要求和小砌块的特点,编制本条条文。
6.2.4 砌体的轴线偏移和垂直度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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