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叠合式受弯构件
10.6.8 钢筋混凝土叠合式受弯构件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下,其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σsk≤0.9fy (10.6.8-1)
σsk=σs1k+σs2k (10.6.8-2)
在弯矩 M1GK 作用下,预制构件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 σs1k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6.8-3)
式中:h01———预制构件截面有效高度。
在弯矩 M2K 作用下,叠合构件纵向受拉钢筋中的应力增量 σs2k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6.8-4)
当 M1GK<0.35M1u 时,公式(10.6.8-4)中的 0.5(1+h1/h)值应取等于 1.0;此处,M1u 为预制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 7.2.1 条计算,但式中应取等号,并以 M1u 代替 M。
10.6.9 钢筋混凝土叠合构件应验算裂缝宽度,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所计算的最大裂缝宽度 ωmax 不应超过本规范表 3.3.4 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的最大裂缝宽度 ωmax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6.9-1)
(10.6.9-2)
式中:deq———受拉区纵向钢筋的等效直径,按本规范第 8.1.2 条的规定计算;
ρte1、ρte———按预制构件、叠合构件的有效受拉混凝土截面面积计算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按本规范第 8.1.2 条计算;
ftk1———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按本规范表 4.1.3 采用。
10.6.10 叠合构件应按本规范第 8.2.1 条的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挠度验算,其中,叠合式受弯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的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6.10-1)
Mk=M1Gk+M2k (10.6.10-2)
Mq=M1Gk+M2Gk+ψqM2Qk (10.6.10-3)
式中:θ———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对挠度增大的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 8.2.5 条采用;
Mk———叠合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Mq———叠合构件按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Bs1———预制构件的短期刚度,按本规范第 10.6.11 条取用;
Bs2———叠合构件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按本规范第 10.6.11 条取用;
ψq———第二阶段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10.6.11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叠合式受弯构件正弯矩区段内的短期刚度,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钢筋混凝土叠合构件
1)预制构件的短期刚度 Bs1 可按本规范公式(8.2.3-1)计算;
2)叠合构件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0.6.11-1)
式中:αE———钢筋弹性模量与叠合层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Es/Ec2。
2 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构件
1)预制构件的短期刚度 Bs1 可按本规范公式(8.2.3-2)计算;
2)叠合构件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Bs2=0.7Ec1I0 (10.6.11-2)
式中:Ec1———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弹性模量;
I0———叠合构件换算截面的惯性矩,此时,叠合层的混凝土截面面积应按弹性模量比换算成预制构件混凝土的截面面积。
10.6.12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叠合式受弯构件负弯矩区段内第二阶段的短期刚度 Bs2 可按本规范公式(8.2.3-1)计算,其中,弹性模量的比值取 αE=Es/Ec1。
10.6.13 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构件在使用阶段的预应力反拱值可用结构力学方法按预制构件的刚度进行计算。在计算中,预应力钢筋的应力应扣除全部预应力损失;考虑预应力长期作用影响,可将计算所得的预应力反拱值乘以增大系数 1.75。
10.6.14 叠合梁除应符合普通梁的构造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梁的箍筋应全部伸入叠合层,且各肢伸入叠合层的直线段长度不宜小于 10d(d 为箍筋直径);
2、在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叠合梁中,预制构件的叠合面可采用凹凸不小于 6mm 的自然粗糙面;
3、叠合层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 100mm,叠合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
10.6.15 叠合板的预制板表面应做成凹凸不小于 4mm 的人工粗糙面。叠合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0。承受较大荷载的叠合板,宜在预制板内设置伸入叠合层的构造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