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2 首浇混凝土数量不少于2m3,管脚堆高不低于50cm,导管口埋入深度不小于30cm。
G.0.3 浇筑过程中,不同间距的导管最小埋入深度应符合表G.0.3的规定。
表G.0.3 导管最小埋入深度 |
导管间距(cm) |
≤500 |
600 |
700 |
800 |
最小埋深(cm) |
60~90 |
90~120 |
120~140 |
130~160 |
G.0.4 浇筑过程中,混凝土降落速度超过容许值时,应增大导管埋深。
G.0.5 浇筑因故中断时应增大导管埋深,中断时间超过40min或水已人管时,应作施工缝处理。
G.0.6 浇筑过程中,导管每次提升高度为15~20cm。
G.0.7 浇筑过程中,混凝土上升速度不得小于20cm/h,对于大仓面宜为30~40cm/h,对于小仓面宜为5O~150cm/h。
G.0.8 拆除导管时,应降低导管,并避免摆动,导管拆除时间宜控制在15min以内。
G.0.9 终浇阶段,在水灰比不变情况下,适当增加水泥用量,坍落度增大至20~22cm;并将混凝土二级配改为一级配;同时增加导管埋深以取得平坦的混凝土浇筑顶面;终浇高程应大于设计高程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