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混凝土膨胀剂
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JC476-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2-07-06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1993-02-01实施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膨胀剂的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硫铝酸钙类、氧化钙类和氧化钙-硫铝酸钙类的混凝土膨胀剂。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 178 水泥强度试验用标准砂
GB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JC 477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3 术语
混凝土膨胀剂是指其在混凝土拌制过程中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钙矾石或 氢氧化钙,使混凝土产生膨胀的外加剂。
4 等级
混凝土膨胀剂按限制膨胀率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5 技术要求
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和掺混凝土膨胀剂的砂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混凝土膨胀剂的性能
611 细度
80μm筛筛余测定按照GB 1345的规定进行。1.25mm筛筛余测定参照GB 1345中干筛法.进行。比表面积测定按照GB 8074的规定进行。
612 含水率
含水率测定按照JC 477的有关规定进行。
613 氧化镁
氧化镁的测定按照GB 176的规定进行。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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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指 标
比表面积,cm[2]/g 不小于 2500
细度[1)] 008mm筛筛余,% 不大于 10
125mm筛筛余,% 不大于 0.5
含水率,% 不大于 3.0
氧化镁,% 不大于 5.0
初凝,min 不早于 45
凝结时间 终凝,h不迟于 10
限制膨胀率,% 水中 一等品 0.04
不小于 14d 合格品 0.02
空气中28d -0.02
抗压强度MPa 7d 30.0
不小于 28d 47.0
抗折强度 7d 5.0
MPa不小于 28d 6.8
注:1)细度用比表面积和1.25mm筛筛余或0.08mm筛筛余和1.25mm筛筛余表示,但仲裁检验用比表面积和1.25mm筛筛余表示。
62 掺混凝土膨胀剂的砂浆性能
621 试验材料
水泥应符合GB 8076中的311规定。
砂采用GB 178规定的标准砂。
622 凝结时间
按GB 1346进行,但作如下修改,混凝土膨胀剂按本标准附录B(补充件)规定掺量与基准水泥充分混合均匀;临近终凝时,每隔3min测定一次。
623 限制膨胀率
按照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的规定进行。
624 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
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试验按照GB 177的规定进行,但作如下修改,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及用量如表2。其中膨胀剂掺量符合本标准附录B(补充件)的规定。
表2
材料 | 用量 |
基准水泥与混凝土膨胀剂总量,g | 540 |
标准砂,g | 1350 |
拌和水,mL | 238 |
7 检验规则
71 批量
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时也作为一批。
72 抽样及留样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抽取,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数不小于10kg。充分混合均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作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73 判定规则
经检验,混凝土膨胀剂的各项性能均符合某一等级时,判定为相应等级的产品。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志
纸袋上应清楚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编号、重量、等级和包装日期。
82 包装
产品须用防潮的包装袋包装,每袋净重45±1.0kg或50±1.0kg。也允许使用与用户商定的特种包装袋包装。
83 运输与贮存
产品在运输与保管中不得受潮。
产品贮存期为六个月,不得与水泥混放,过期应重新进行物理性能试验。
附 录 A
混凝土膨胀剂的限制膨胀率试验方法
(补充件)
A1 仪器
A11 搅拌机、振动台、试模及下料漏斗按GB 177规定。
A12 比长仪
比长仪由千分表和支架组成(图A1),千分表刻度值最小为010mm,量程为1mm,在非仲裁检验中,允许使用精度符合上述要求的150~170mm外径千分尺。
A13 纵向限制器具
A131 纵向限制器具由纵向钢丝与钢板焊接制成(图A2)。
A132 钢丝抗拉极限强度应大于1777MPa。铜焊处拉脱强度不低于785MPa。
A2 试样称量
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及用量如表A1。膨胀剂掺量按本标准附录B(补充件)规定。
表A1
材料 | 用量 |
基准水泥与混凝土膨胀剂总量,g | 520 |
标准砂,g | 1040 |
拌和水,mL | 208 |
A3 试验条件
A31 试验室养护箱、养护水的温、湿度应符合GB177的规定。
A32 恒温恒湿箱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0±5)%。
A33 每日应检查、记录温、湿度变化情况。
A4 试体成型
A41 将试模擦净,模型侧板与底板的接触面应涂黄干油,紧密装配,防止漏浆。模内壁均匀刷一薄层机油,但纵向限制器具钢板内侧和钢丝上的油要用有机溶剂去掉。
A42 每组成型三条试件,试体全长158mm,其中砂浆部分尺寸为40mm×40mm×140mm。
A43 水泥与混凝土膨胀剂、标准砂用人工混匀,倒入搅拌锅,开机拌和5s后徐徐加水,30s内加完,自开机搅拌3min停止。将粘在叶片上的砂浆刮下,取下搅拌锅。
A44 将装好纵向限制器具的试模及下料漏斗卡紧,在振动台面中心将拌好的砂浆均匀装入下料漏斗中,开动振动台,砂浆通过漏斗流入试模,自开机起振动1min停止,取下试模,刮平、盖好盖板。
A5 试体养护及测量龄期
A51 试体在养护箱内养护,脱模时间以抗压强度10±2MPa确定,脱模后立即进行初始长度测量。
A52 测完初始长度的试体,放入水中养护,测量第14d的长度变化为膨胀率。
A53 测完第14d长度的试体,放入恒温恒湿箱养护28d,测量长度变化。
A54 养护时,试体与试体间距离为5mm,试体支点与约束板外端距离约30mm,注意不要碰伤测量头。
A6 测量与计算
A61 测量
测量前3h,将比长仪放在测量室内,放平,校正表针零点位置擦净试体测量头。测量时,将记有编号的一端向上,旋转试体,使测量头与比长仪正确接触,读数应精确至0.001mm。
A62 计算
限制膨胀率按式(A1)计算:
L1-L
ε=--------×100…………………………………………(A)
L0
式中:ε——限制膨胀率,%;
L1——所测龄期的限制试体长度,mm;
L——限制试体的初始长度,mm;
L0——限制试体的基长,140mm。
A63 取值
取相近的两条试体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限制膨胀率测定结果,计算应精确至小数点后 第三位。
附 录 B
混凝土膨胀剂规定掺量表
(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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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剂名称 规定掺量(替换水水泥率),%
U型膨胀剂 12
复合膨胀剂 10
铝酸膨胀剂 10
EA-L膨胀剂 15
FN-M型膨胀剂 15
CAS微膨胀剂 17
脂模石灰膨胀剂 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研究所、房建材料与混凝土研究所、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所、冶金部建筑科学研究总院、河北省石家庄市水泥制品厂、安徽省庐江具水泥厂、北京市特种水泥厂、天津市武清水泥厂、浙江省萧山特种水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