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发布范围首次全面覆盖建设领域。
为加强对全国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的指导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建设部编制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简称“技术公告”)。
“技术公告”首次将推广应用新技术与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限制落后技术促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在涵盖范围上首次突破单项技术公告的局限,内容全面覆盖建设领域。
“技术公告”内容包括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工程勘察测量、住宅产业化、建筑节能、新型建材与施工以及电子政务与行业信息等七方面,涵盖了建设事业的主要领域。在深入分析各领域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设领域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现阶段推广使用的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共计208项,其中推广技术157项,限用技术25项,禁用技术26项。对“技术公告”中的限用和禁用技术,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凡违反“技术公告”继续使用限用或禁用技术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违反“技术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施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