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13
数据库:
建筑材料
标准名称:
加气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方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frost-resistance of aerated concre
标准号:
GB 11973—89
标准发布单位:
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标准实施日期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加气混凝土的抗冻性试验用仪器设备、试件、试验步骤、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加气混凝土。
2、引用标准 GB11969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1197l加气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仪器设备
3.1低温箱或冷冻室,放入试件后,箱(室)内温度可调至-25℃或-25℃以下。
3.2恒温水槽。
3.3天平:感量为1g。
3.4电热鼓风干燥箱。
4、试件
4.1试件制备按GB11969第2章规定进行。
4.2试件尺寸和数量 100mmX100mmXl00mm立方体试件二组6块(其中一组3块为冻融试件。另外相对的一组3块为对比试件)。
5、试验步骤
5.1将冻融试件放在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65±2℃下保温24h,然后在105±5℃烘至恒重。
5.2试件冷却至室温后,浸入水温为20±5C水槽中,水面应高出试件20mm,保持48h。
5.3取出试件,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放入预先降温至-15℃以下的低温箱或冷冻室中,其间距不小于20mm,继续降温,当温度降至-18℃时记录时间。在-20±2℃下冻6h,取出,放人相对湿度为95%左右、温度为20±5℃的室内或20±5℃的水中,融化5h作为一次冻融循环,如此冻融循环15次为止。
5.4每隔5次循环检查并记录试件在冻融过程中的破坏情况。
5、5冻融过程中,发现试件呈明显的破坏,应取出停止冻融试验。
5.6将经15次冻融循环后的试件和对比试件,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内,按5.l条规定烘至恒重。
5.7将绝干状态的冻融后试件和对比试件按GB11971第5章的规定,分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结果计算与评定
6.1重量损失率按式
(1)计算: G0-G Gm=--×100…………………………(1) G0式中:Gm--重量损失率,%; G0--冻融试件试验前的烘干重量,g;G——经冻融试验后试件的烘干重量,g。
6.2抗压强度损失率按式(2)计算: R0-R Rm=--×100…………………………(2) R0式中:Rm--抗压强度损失率,%;R0一一对比试件绝干抗压强度平均值,MPa;R——冻融后的绝干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6.3抗冻性以冻融试件的重量损失率平均值和抗压强度损失率平均值表示。重量损失率和抗压强度损失率精确至1%。
7、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符合GB11969第4章的规定。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炳年、姚国伟、张建军、杨世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筑材料工业部部标准JC 272-80《加气混凝土抗冻性试验方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