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粘土空心砖墙砌筑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空心砖、实心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应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
2.1.2 水泥:一般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复试报告。
2.1.3 砂:宜用中砂,过5mm孔径筛子,配制M5以下砂浆,砂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含草根等杂物。
2.1.4 掺合料:选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熟化时不得少于7d。
2.1.5 水: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6 其它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木砖等,提前做好防腐处理。
2.1.7 主要机具:备有搅拌机、翻斗车、磅秤、吊斗、砖笼、手推车、胶皮管、筛子、铁锹、半截灰桶、喷水壶、托线板、线坠、水平尺、小白线、砖夹子、大铲、瓦刀、刨锛、工具袋等。
2.2 作业条件:
2.2.1 主体分部中承重结构已施工完毕,已经有关部门验收。
2.2.2 弹出轴线、墙边线、门窗洞口线,经复核,办理预检手续。
2.2.3 立皮数杆:宜用30mm×40mm木料制作,皮数杆上注明门窗洞口、木砖、拉结筋、圈梁、过梁的尺寸标高。皮数杆间距15~20mm,转角处均应设立,一般距墙皮或墙角50mm为宜。皮数杆应垂直、牢固、标高一致,经复核,办理预检手续。
2.2.4 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找平或砍砖包合子找干。
2.2.5 常温天气在砌筑前一天将砖浇水湿润,冬期施工应清除表面冰霜。
2.2.6 砂浆配合比经试验室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 修边和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5m。
3.2.1.4 坚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l-3的规定。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1-3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6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7 软土 (经井点降水后) 1∶1.00 ??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4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4
项次 土 的 类 别 边坡坡度 (高∶宽)
1 砂土 (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坚 硬 1∶0.75~1∶1.00
硬 塑 1∶1.0~1∶1.25
充填坚硬、硬塑性粘土 1∶0.5~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 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 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 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 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 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 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空心砖的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1.2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2.1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平均强度不小于fm,k。
4.1.2.2 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小于0.75fm,k。
4.1.3 空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立缝填塞密实。
4.1.4 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部位应留斜槎。
4.2 基本项目:
4.2.1 上下砖错缝,每间(处)2皮砖通缝不超过3处。
4.2.2 接槎处砂浆密实,缝砖平直,接槎处水平灰缝小于5mm或有透亮缺陷不超过5个。
4.2.3 拉结筋、构造柱、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均符合设计要求。
4.2.4 预埋木砖、预埋件符合规定。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6-11。
表6-11
顶次 顶 目允许偏差 (mm) 检 查 方 法
1 轴线位移 10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墙体顶面标高 ±15 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3 垂直度 ≤10m 10 用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楔形尺检查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 拉10m线,尺量检查
门窗洞口 宽度 ±5 10m长拉线和尺量检查
(后塞口) 高度 +15、-5 尺量检查
7 水平灰缝厚度 +2 与皮数杆比较尺量检查
8 构造柱截面 +10 尺量检查
9 外墙窗口位置上下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以底层窗口为准
成品保护
5.1 暖卫、电气管线及预埋件应注意保护,防止碰撞损坏。
5.2 预埋的拉结筋应加强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5.3 手推车应平稳行驶,防止碰撞墙体。
5.4 空心砖墙上不得放脚手架排水,防止发生事故。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砂浆强度不够:注意不使用过期水泥,计量要准确,保证搅拌时间,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应符合规定。
6.2 墙体顶面不平直:砌到顶部时不好使线,墙体容易里出外进,应在梁底或板底弹出墙边线,认真按线砌筑,以保证墙体顶部平直通顺。
6.3 门窗框两侧漏砌实心砖:门窗两侧砌实心砖,便于埋设木砖或铁件,固定门窗框,并安放混凝土过梁。
6.4 空心砖墙后剔凿:预留孔洞、预埋件应准备预留、预埋。防止后剔凿,以免影响质量。
6.5 拉结筋不合砖行:混凝土墙、柱内预埋拉结筋经常不能与砖行灰缝吻合,应预先计算砖行模数、位置、标高控制准确,不应将拉结筋弯折使用。
6.6 预埋在墙、柱内的拉结筋任意弯折、切断:应注意保护,不允许任意弯折或切断。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材料(空心砖、实心砖、水泥、砂、钢筋等)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7.2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7.3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4 隐检、预检记录。
7.5 冬期施工记录。
7.6 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7.7 其它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