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28层公寓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施工时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据网络媒体报道,截至16日上午9时30分,火灾已导致53人死亡,另有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工人焊接时引燃了现场某种易燃物。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安全隐患大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全市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负责的工地(包括已停工的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一要严格控制火源,工地现场严禁抽烟和动火,确需动火作业的,务必按规定落实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同时要加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检查,防止漏电起火。二要加强对易燃物的管理,及时将现场易燃物清理并分类储存在安全区域,并做好定期洒水喷淋等防范措施。三要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工地现场按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消防设备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四要严格执行值勤保障制度,各参建单位分别安排值守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坚持24小时值勤。
二、按照穗建质[2010]1188号文要求,经许可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落实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务必达到“6个100%”要求,对仍有裸露土的工地要做好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不影响空气质量。未按上述要求落实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造成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的,由审批单位责令停止施工,并收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施工许可证明。
三、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组织对所辖的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单位全面彻底排查工地安全隐患。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现场管理责任、未及时有效排除现场安全隐患、以及“明停暗建”等违规行为的,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将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我委。
四、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加大督查力度,并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工地落实上述管理要求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和监管单位上报的违规行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