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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预拌混凝土企业2010年上半年生产管理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莆田建设信息网
核心提示:莆田市预拌混凝土企业2010年上半年生产管理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了加强莆田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的发展,根据2009年9月25日省人大颁布实施《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号)文的规定,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八家预拌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室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等方面;同时还对现场使用的水泥、砂子、石子、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查。从检查中发现“莆田市华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设在城港大道旁,因交通受到限制已暂时停产;其他七家预拌混凝土公司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质量管理比较好的企业

  本次检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试验室检测项目齐全,试验操作规范,原始记录资料等完整的企业有: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港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泰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问题

  1、有的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无修改完善,无执行检查情况记录;极个别企业没有制定自校规程、作业指导书、程序性文件。

  2、个别公司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没有在职在位;有的公司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调动频繁,现任的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不具备资格条件,预拌混凝土的基本专业知识都不清楚。如:总经理不知道技术人员、试验人员操作是否正确规范,试验室主任不知道什么是配合比库,什么是生产配合比,也不知道两者的关系,甚至试验时成型室的温度要求都不清楚。

  3、原材料自检

  (1)原材自检频次普遍不够。如:砂的含泥量、含水量、密度等常规检验频次不够;碎石的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等常规检验频次不够;

  (2)原材料的检测项目不足。如:外加剂的含气量测定没有做,砂的氯离子没有做;

  (3)甚至个别公司试验室成为排设,设备仪器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原材料的自检报告抄来抄去,甚至设备仪器都没有,也会出原材料自检报告;

  (4)普遍存在检测人员偏少,难以完成原材料及砼产品的自检任务;

  (5)有的公司原材料把关不严。如:外加剂的保坍性能比较差,在配合比校验时20分钟内坍落度损失4公分;碎石的针片状、泥片含量要求不严。

  4、有的公司未对混凝土质量、强度进行统计分析,不清楚半年来混凝土的质量如何,也不知道是节约浪费。

  5、个别公司办公室后面大量堆放未检试块,明显存在试块做假的现象。

  6、开盘鉴定普遍有畏难情绪,做的不完整;个别企业不够重视开盘鉴定工作,甚至没有做。

  7、有的企业有生产配合比,没有试验配合比(即:没有建立配合比库)。有的企业进行配合比试验时取样没有按规范要求取样留样堆放。

  8、进行配合比库的配合比校验考核时,个别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不规范、不熟练。

  总之,由于各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新设立的公司,技术人员调动频繁的公司,试验人员不足的公司,存在问题较多。

  希望各公司对照“莆田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检查表”和上述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质量意识,增强技术力量,严把原材料关,确保混凝土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务必在8月25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散装办汇总。

  三、要求

  1、各公司要根据生产规模、设备、人员的变化情况和标准、规范更新的要求,及时更新质量保证体系。

  2、各公司要进一步规范表格管理,统一生产过程、原材料控制和试验室用表格式。

  3、各公司严格按标准规定的取样频率,做好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4、加强试验室管理人员和试验员的培训,确保技术人员的充足稳定;严格按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记录。

  5、砂的氯离子试验、粉煤灰和矿粉等原材料自检所需的不足设备,务必在8月30日前配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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