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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上海市混凝土搅拌站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核心提示:2010年上半年上海市混凝土搅拌站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为了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的长效监管,强化混凝土生产、使用各方质量责任,市安质监总站开展了2010年度上半年度混凝土生产现场材料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混凝土生产现场建材质量监督抽检主要对象:一是近期发生质量事故的;二是2009年下半年以来因质量原因被处罚或通报的;三是位列2009年施工现场不合格试块数前十五位;四是其他随机抽检的企业。

  本次监督抽检共检查45家混凝土搅拌站,合计抽取水泥等五大类原材料270组和60组标养试件,经检测,原材料平均合格率81.78%,比去年抽检提高4.85个百分点;混凝土试块合格率96.67%,比去年抽检提高3.61个百分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共开具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1条,对涉嫌使用不合格(或使用不符合交货质量要求)材料的责任单位进行了执法调查。

  检查总体评价:通过市安质监总站的多次强势检查和区县(专业)质监机构的日常监督,特别是近期对违规企业的严肃处理,以及相关规范实施细则的出台,舍质量求效益的现象开始得到遏制,生产管理控制趋于正常,水泥等部分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明显好转。但在管理行为和质量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格供应商的建立尚处萌芽状态,水泥、粉煤灰、矿粉质保书到位率低的情况没有根本好转,使用未复试材料的现象没有杜绝,材料复试的代表性仍存在较多问题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样品检测结果表明,用于生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骨料、掺合料等原材料质量有好转,但仍不够稳定,其中粗骨料和外加剂仍为原材料质量薄弱环节,成为引起混凝土强度波动的主要因素,产品质量检测情况和比较详见表一。

 

混凝土原材料检测结果与对比表一

产品名称

检测数量(组)

不合格数

(组)

检测合格率及上年升降比较(%)

水泥

矿粉

粉煤灰

混凝土

与09年相比(±)%

水泥

51

1

98.04*

 

 

 

 

 

+18.63

矿粉

36

10

 

72.22

 

 

 

 

-21.11

粉煤灰

47

8

 

 

82.98

 

 

 

+22.38

46

17

 

 

 

63.04

 

 

-2.56

45

5

 

 

 

 

88.89

 

+10.79

混凝土

60

2

 

 

 

 

 

96.67

+3.61


注:*水泥检测合格评判标准是对应交货质量合约

  原因分析如下:

  (一)水泥质量仍不稳定

  这次抽检的51组水泥样品只有1组未达到交货质量合约,未达到交货质量合约数明显下降。42.5普硅水泥平均强度50.98 MPa,强度最高和最低相差15MPa,与去年极差19.2MPa相比,降低了28.0%,其中28天抗压强度最高的为62.6MPa,与去年相比提高了0.8MPa;28天抗压强度最低的为47.6MPa,与去年相比也提高了4.4 MPa。P.Ⅱ52.5硅酸盐水泥28天抗压强度最高的为67MPa,最低的为53.9MPa,参照去年统计分析 
  
  方法,实际强度分布及比较见表二。

水泥实际强度分布比例

表二

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

组数

其中28天抗压实际强度比例

>50 MPa

>48-50MPa

45-48MPa

<45MPa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普硅水泥

42.5

47

42

89.36

4

8.51

1

2.13

0

0

与09年相比(±)%

 

 

 

+32.44

 

-11.49

 

-17.87

 

-3.08

硅酸盐-Ⅱ

52.5

4

4

100


  经分析,当前水泥最大问题是强度波动太大,以42.5普硅水泥为例,47组样品中:强度≥60MPa有3组,≥55MPa有19组,≥50MPa有20组,<50MPa有5组。同一企业生产的水泥强度高低差不小,如上海申金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强度最高57.6MPa,最低49.2MPa,两者相差8.4 MPa;同样,上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强度最高55.7MPa,最低强度49.3MPa,两者相差6.4 MPa;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8组水泥最高58.1MPa,最低49.4MPa,两者相差达17.61%。水泥强度过大波动,易给混凝土生产时配合比设计带来困难,直接导致混凝土质量的起伏,加强水泥质量抽检是不可或缺的对策。嘉善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成为本次抽检唯一没有达到交货质量合约产品。

  (二)粉煤灰质量监控仍需加强。

  经过去年对不合格粉煤灰的查处,粉煤灰质量已开始引起生产、经销、使用各方的重视,近期粉煤灰质量有明显好转,此次47组样品有8组不合格,合格率82.98%,与去年相比较合格率提高了22.38个百分点。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均为细度超标,不合格项目也减少了两项。在8组不合格样品中,细度大于30%有7组,占47组样品的14.89%,其中细度筛余最大为42.6%(上海电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与去年细度筛余量最大的64.7%相比,下降了22.1个百分点,现将细度不合格分布情况及比较列于表三。

粉煤灰不合格分布与比较

表三

粉煤灰品种

不合格组数

不合格率(%)

不合格细度比例

>25-35%

>35-45%

>45%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F、C类Ⅱ级

8

17.02

4

8.51

4

8.51

0

0

与去年比较不 合格率(±)

 

-20.86

 

-0.58

 

-6.64

 

-12.12


  本次抽检细度筛余量最小为6.1%,与去年最小的7.1%相比较,还下降了1个百分点,但同时仍有8组不合格,其中筛余量最大的达42.6%。兴化市嘉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这次在3家搅拌站被抽到3组样品,检测全部不合格,其中细度筛余量最大为38.4%,远远超出产品标准允许值。上海华劲工贸有限公司供应的粉煤灰被检测细度筛余量分别为24.4%、29.2%、19.2%,说明生产的粉煤灰质量很不稳定,亟待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典型的五家企业检测结果比较参见表四。

5家企业粉煤灰检测结果比较

表四

企业名称

品种

检测数(组)

合格率(%)

检测结果

极限细度(%)

≤25%

>25%

最细

最粗

兴化市嘉鹏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F类

3

0

0

3

32.8

38.4

上海华劲工贸有限公司

C类

3

66.67

2

1

19.2

29.2

上海电桥实业有限公司

C类

4

75

3

1

18

42.6

上海家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

F类

3

100

3

0

9.4

20.2

太仓珺豪富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C类

3

100

3

 

6.1

16.5


  尽管与去年抽检结果比较合格率在上升,但是向搅拌站供应未经磨细粉煤灰违规行为仍有发生,随着对现场质量监督力度的加大,部分生产、供应商利用用户检验批次的间隙,供应不合格产品以躲避监督,应引起广大混凝土和预制构件企业的关注,因此如何灵活控制检验批次、防范供应方弄虚作假已十分紧要。

  (三)7天活性低成为矿粉质量瓶颈

  监督抽检表明,矿粉质量尚未得到根本好转,其中7天活性指数低已成为矿粉质量的瓶颈。如36组样品中有10组7天活性指数矿粉低于75%,检测合格率72.22%,有2组28天活性指数低于95%,检测合格率为94.44%,与去年相比7天活性合格率大幅度下降,28天活性合格率基本持平,现将近二年检测不合格参数比较列于表五。

2009年和2010年矿粉抽检不合格项比较

表五

项目

样品组数

合格率(%)

不合格分布比例

7天活性指数

28天活性指数

不合格组数

不合格率%

不合格组数

不合格率%

2009年

45

93.33

3

6.67

3

6.67

2010年上半年

36

72.22

10

27.78

2

5.56

与去年比较不 合格率(±)

 

-21.11

 

+21.11

 

-1.11


  检测结果显示矿粉的质量不稳定,这次抽检的7天活性指数最高为96%,最低的为58%,高低波动38个百分点;28天活性指数最高的为122%,最低的为94%,高低波动28个百分点,其中最典型的为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其次为上海荣功建材有限公司,现将比较典型的四家企业质量抽检情况列表六。

矿粉活性指数波动比较

表六

企业名称

品种

检测数(组)

合格率(%)

7天活性指数%

28天活性指数%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上海荣功建材有限公司

S95

4

25

60

83

94

101

上海融航工程建材有限公司

S95

3

33.33

69

82

101

104

张家港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S95

6

66.67

58

96

100

113

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S95

15

93.33

68

96

101

122


  经调查分析,有2组活性指数7天、28天都不合格的矿粉,均为上海荣功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也有一组7天活性指数不合格,矿粉的质量不容乐观,必须严抓严管。

  矿粉活性指数的大小直接关联到混凝土的质量,过大的波动会影响用户的有效控制。引起矿粉活性不合格除了原料不稳定外,个别经销商贪图蝇头小利,从多个生产点采购货源却用同一家生产厂名义销售,而这些生产点往往游离行业的监督,质量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一些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放宽比表面积等措施来提高产量,这样容易引起矿粉活性的下降,此外矿渣质量差也是矿粉活性下降的因素之一。

  (四)砂石料验收环节亟待加强

  尽管原材料监督在不断加强,但是砂石料质量仍成为保证混凝土质量的软肋,这次抽取45组砂样品,检测合格率为88.9%,比去年提高10.8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及在不合格中所占比重参见表七。

砂不合格项目及比重

表七

年份/项目

规格

组数

细度模数

石粉含量

含泥量

泥块含量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2010年上半年

中砂

45

4

8.89

1

2.22

0

0

1

2.22

2009年下半年

中砂

64

12

18.75

 

 

0

0

2

3.13

比较(±)%

 

-19

 

-110.9

 

+100

 

0

 

-40.99


  注:有2组细度模数大于3.0,不符合中砂标准,因检测结论没有判定不合格,所以没有计算在不合格

  随着市场上优质中砂的紧缺,企业自己配制中砂的越来越多,这次有4组混合砂细度模数不符合中砂标准,为了保证质量,必须重视混合砂的设计和混合工艺,其中定期验证和独立计量必不可少。

  抽取46组石子样品,检测合格率为63%,比去年下降2.6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及在不合格中所占比重参见表八。

石子不合格项目及比重

表八

年份/项目

规格

组数

颗粒级配

针片状

含泥量

泥块含量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2010年上半年

5-25

45

10

22.22

2

4.44

7

15.56

7

15.56

2009年下半年

5-25

64

8

15.63

1

1.56

6

9.38

15

23.44

不合格比(±)%

 

-19

 

+42.16

 

+184.62

 

+65.85

 

-50.64


  注:1组5-16石子颗粒级配不合格没有计算在上表中

  比较典型的是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在2家搅拌站被抽检3批石子不合格,其中一批5-25石子被判非标准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超标,一批5-25石子被判含泥量超标,一批5-16石子颗粒级配不合格。安徽省南陵县新建建材经营部在2家搅拌站被抽检2批5-25石子不合格,其中一批石子被判非标准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针片状含量超标等四项指标不合格,另一批石子被判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涉及不合格组数较多的还有湖州金丰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供应给3家搅拌站的石子各有一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是非标准颗粒级配、含泥量超标、泥块含量超标。上海名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供上海锦奉混凝土有限公司中砂,经检测,细度模数和泥块含量不合格。

  本次检查在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养护池随机抽取60组试块,经检测有2组28天抗压强度不合格,合格率为96.67%。其中抗压强度最低的仅达到设计强度54%(上海亚福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因此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交货质量检验,按规范制作和留置试块,防止不同等级试块在制作初期混淆,为混凝土质量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

  (五)质量行为有待改进提高

  这次检查有7家拌站对不合格原材料实施退货处理,并有专门的台帐记录。但是行为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合格供应商的建立尚处萌芽状态,检查中发现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并正常运行的仅有5家,占被查企业的11.11%,加上由公司统一采购的建工材料、建工构件等拌站,对供应商有控制使用的仅占被查企业的35.56%。另有5家企业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但是检查中没有见到评审的资料,而且在用材料并非都由合格供应商提供的,说明对合格供应商还需加大宣传和推动。水泥、粉煤灰、矿粉质保书到位率低没有根本好转,客观上水泥、矿粉产品出厂检验结果要迟到5天左右,但是主观上各拌站不够积极主动,使得水泥、粉煤灰、矿粉质保书按时到位率几乎是零。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对生产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质量行为不规范的生产企业、混凝土搅拌站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1)。

  (二)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责任单位,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见附件2)。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三家生产企业,因各有三批次产品被抽检不合格,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研[2004]415号)的有关规定,其产品清出本市建设市场。(见附件3)

  (四)本次专项整治结果将记入相关责任单位质量不良记录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沪建安质监[2010]第050号文《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水泥、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的合格供应商制度,定期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更新,剔除质量诚信不良的供应商,形成和完善原材料采购的自控机制。未经监督机构确认的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生产。

  (二)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各种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设计要求、原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和气候条件,通过试验确定并汇编成册,每次调整均应有试验数据并存档。

  (三)认真执行“DG/TJ08-227-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严格对生产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合格原材料不得使用,并做好退货和台帐登记,严禁企业负责人随意要求降级使用。

  (四)严格进场验收和材料堆放、储存,防止混堆,这次抽检暴露出一些大型骨干企业在验收和防止混堆所存在的不足,各单位应引以为戒完善内部管理,综合台帐登记及时、真实,检验批次要对质量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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