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冬季出厂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防止因商品混凝土受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隐患,市质监站将对太原地区已备案的3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冬季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冬期施工措施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外加剂使用情况及复试情况;
3、试验室检测设备的运转情况;
4、原材料预热、测温记录及罐车的保温情况;
5、冬施期间混凝土在工程中的应用情况。
二、检查要求:
太原市质监站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应对照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2、冬期施工方案及人员、材料配备;3;外加剂合格证及复试情况;4、根据检查文件要求的内容提供,各种相关的制度和资料;5、在建工程名单。
三、检查时间:
从2010年10月25日开始检查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前2日通知被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