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散预办为了策应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制定了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思路和目标,即推广应用散装水泥2200万吨,力争达到2300万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比上年增长8%;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应用取得重大突破。为了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该省散预办提出抓好“10项工作”,强化“3个手段”,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全面发展。
抓好“10项工作”:1.继续以宣传、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核心,督促各设区市、县(市)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设区市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砂浆及县城市规划区使用袋装水泥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下半年,江西省将对设区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3.继续抓好设区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城市的“禁现”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宣传和应用。
4.重点抓好县(市)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的工作,积极推进县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2010年争取全省70%的县建设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力争用两三年时间,全省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5.进一步完善县级散预办管理机构的建设,加强对设区市、县散预工作的指导,健全考核考评制度,推动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可持续发展。争取今年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的38个县全部建立散预管理机构并开展工作。
6.结合全省实际修订《江西省省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严格补贴补助规定程序,特别是要加强对县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完善县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引导、调控作用,在专项资金补助上优先安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的项目。
7.编制《江西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8.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鼓励协会积极开发、应用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并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努力提高江西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综合配套能力。
9.加强全省网络建设,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建立网络、宣传报道的考评考核制度。
10.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各级散预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鼓励支持各级散预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和改变机构性质,建立健全散预管理机构,为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学习、培训。加强行业特别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业务培训,组织财务统计、行政执法、网络建设等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提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热情为企业和用户服务的宗旨,把散预办建设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透明”的机关。
强化“3个手段”:一是强化法律手段,认真履行《条例》赋予散预办的职责,以政策为导向、加大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核审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目录,指导、规范各设区市、县(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建厂的布点方案;三是强化经济手段,加大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的力度,严格管理,重点对预拌砂浆、县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农村“推散”网点给予补助补贴。
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发展:一是促进预拌混凝土的发展。重点要抓好县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建设,完善县级推动预拌混凝土发展的政策法规、规范县级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二是促进预拌砂浆的发展。抓紧抓好江西省列入国家第三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城市的“禁现”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推动全省预拌砂浆的发展。三是促进农村“推散”网点的建设。重点依托水泥企业及水泥制品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展完善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以点带面,完善农村散装水泥销售服务配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