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签批:来风华
等级: 平急 明电 日政办发电〔2010〕30号
抄送:市委书记、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鲁政办发明电〔2009〕149号文件
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
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4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量和散装水泥率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但是,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还比较低;市内没有预拌砂浆企业,城市建设基本是现场搅拌砂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到农村推广散装水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实现建筑施工现代化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我省已有7个市被列为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的城市。根据省政府要求,没有被列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城市也要逐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在全市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开工的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由主管部门根据使用散装水泥的政策对建设单位进行奖励。自2011年1月1日起,市区内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新开工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自2012年1月1日起,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城区内建筑面积5000m2的新开工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三、加强领导,搞好配合
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涉及到装备制造、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我市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领导,我市将成立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环保、质监、建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纳入工作日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市经信、建材、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四、科学规划,优化布局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商品砂浆企业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商品砂浆生产企业的布点设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经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登记备案。商品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散装水泥,否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农村散装水泥市场特点,探索实施适合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发展模式,为农民使用散装水泥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加强对水泥预制生产企业、工矿企业、农田水利、小城镇建设、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中散装水泥应用的推广和监管。充分利用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经销户、水泥制品企业等资源,合理布局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提高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全市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五、强化管理,加强监管
设计单位要按照预拌砂浆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的品种和等级;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监理,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要求其整改。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预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不予返还,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