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专业质监站、市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管理大口单位、有关建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督促建材使用各方质量责任落实,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简称市安质监总站)于2009年5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钢筋、混凝土砌块和建筑节能材料为主的在建工程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建材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的主要对象是在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简称钢 筋)、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简称砼多孔砖)和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简称节能材料)。检查共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市19个区(县)质监站从3月下旬到5月中旬,对辖区内受监工程进行了检查,共检查491个工地,抽取钢筋652组,墙体材料50组,干粉砂浆36组,其它材料67组。经检测,钢筋(力学性能)合格率98.6%,其中黄浦、奉贤两区进行钢筋重量偏差抽检,合格率69%;墙体材料合格率76%。检查中共开具整改通知单140份,局部暂停施工整改4份,并对14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阶段: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18个区(除崇明县)的52个在建工地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在上海市建筑材料及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简称建材质检站)配合下,对现场在用建材进行抽样,抽取样品总数为212组,其中钢筋150组、砌块11组、砼多孔砖6组、保温材料41组,周转材料4组。并会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简称市检测行业协会),对样品采取密码编号,委托本市五家骨干检测单位盲检。
检查总体评价:本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对建材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大多数被查工地在钢筋验收、检验、使用管理台帐方面做得比较好,质保书、复试报告等资料比较齐全,建设单位委托建材质量检测的规定已全部得到执行,比去年同期检查有了明显的提高。不少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材料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如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施工的“核电研发设计中心楼”工程等,由于建设方和施工方注重合格供应商管理,不断完善材料进场验收,这次被抽检的产品全部合格。但是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工地材料管理松懈,相关人员兼职过多、工作拖拉,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材质量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进场建材未经监理审批已使用的老问题尚无根本性解决,亟待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经检测,总站抽检的钢筋力学性能合格率90%,但钢筋重量偏差、墙体材料、周转材料的不合格率仍居高不下,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应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对钢筋短斤缺两等质量顽症严格监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1、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成存在问题主角
钢筋的重量偏差和外观尺寸原来没有列入复试必检项目,一般都被采购、使用所忽视,这次总站共抽检150组钢筋,涉及38个工地,经检测,重量偏差不合格涉及34个工地,与力学性能检测10%不合格率相比,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率已成为现场钢筋质量顽症的主角,应引起各方的重视。故意采购使用廉价低质钢筋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经销商供应低质钢筋现象仍不能忽视。
2、砌块龄期短是强度低的主因
总站这次抽检砌块有6组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抽检砼多孔砖有4组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低强度的墙体材料将影响到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强砌块和砼多孔砖质量管理已箭在弦上。经调查分析,造成砌块抗压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施简陋,质量意识淡薄。目前绝大多数砌块生产企业场地狭小,生产的产品堆放困难,未到养护龄期的砌块发往工地已成行业潜规则,有的企业甚至将龄期不满一周的产品送往工地,造成工程现场砌块抗压强度偏低。此外,生产工艺设备落后,原料配合比不合理,也是造成砌块质量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加强对砌块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刻不容缓,强化市场淘汰威慑力。
3、节能材料缺失系统管理
以次充好是影响节能材料质量的老问题,是市场的不正当竞争、经营人的牟取不当利益的具体体现。节能材料推行系统单位备案制,对规范节能材料市场起到净化作用,由于部分节能材料系统单位对质量责任认识不足,缺少对系统所有保温材料质量负责的意识,加上管理的不善,或出于某种目的,常常有意或无意地打闷包混入工地。如某工地监理人员反映,曾发现厚度25mm聚苯板中混有22mm的板材,幸亏被发现予以退货;有的为了做大企业牌子,将配套的部品件贴上自己的标识,如在某工地检查中发现,网格布外包装与内包装的生产单位不一致。再如聚苯板包装上没有规格和生产日期、质保书上没有产品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也比较多见。一年来节能材料市场有好转,但是问题依然不少,一些使用单位对“节能材料系统单位”的概念仍非常模糊,不能对材料及资料进行有效识别把关。为了保证建筑节能真正实现造福于人民,让劣质的保温材料没有市场,应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教育培训,系统单位要对节能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
4、部分生产企业有令不止依然
墙体材料标注标识是落实质量责任制的必要措施,也是生产企业承担质量责任的体现,虽然有关部门曾多次提出要求,但是在检查中发现砌块、砼多孔砖基本上都没有企业标识和强度等级标识;质保书填写随意,代表数量大于标准检验批数量,出厂日期与实际不符等情况也不少,墙体材料不规范质量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沪建安质监[2006]第08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核查钢筋产品标牌、表面标识与质量证明书的一致性,要求现场钢筋应按产品规格分开堆放。但是部分工地钢筋质量验收仍走过场,有的不检验钢筋的重量偏差、外观尺寸,有的疏于核查钢筋表面标识,将同一规格不同等级的HRB335和HRB400钢筋混放。这次抽样过程中曾发现某工地,将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规格钢筋堆放在一起,结果确定抽样的钢筋与抽取的实物不同,如此钢筋复试结果很可能起不到质量监控作用。
“禁限”措施落实仍未到位,相当部分工地使用商品砂浆基本上是摆样子,同时违规使用粘土砖也仍有发生。
5、复试检测未起到质量把关作用
建材样品复试结果是衡量实物质量的主要依据,而样品真实性与检测的准确性,都将直接关联到材料质量的判定质量,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安全性和耐久性。部分单位取样比较随意,样品缺乏代表性,甚至弄虚作假,有的检验人员缺少责任心,或碍于人情等,报告结论与实物质量相差甚远,误导质量评判。例如市安质监总站和建材质检站在9个工地抽取的15组钢筋力学性能不合格,钢筋工地提供的资料,除4组没有复试外,11组在抽样前刚送样复试合格,检测行业应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重视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检测的准确性。现场监理应加强见证取样,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方式
1、对生产、供应不合格建材产品,质量行为不规范的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供应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2、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工程项目及责任单位,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次专项整治结果将记入本市建设、施工、监理、建材生产企业等企业质量诚信档案。
四、建议与要求:
1、总包单位应即时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监理单位应定期核查施工单位建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改正。
2、严格进场验收和材料堆放、储存,防止混堆,综合台帐登记及时、真实、准确。慎用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验收要做到实物核查、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标识核对,并在监理见证下取样复试。做到的质保资料不齐全不使用、无复试合格报告不使用。
3、严格执行总站“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加强钢筋原材复试的见证取样、收样、检测及报告各环节的管理。
4、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建筑材料使用审核制度,严格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5、各区县及专业质监站应加大建筑材料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责任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