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人事处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两天,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试时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址:www.szrsks.com
网上报名和缴费开始时间:2009年6月9日9:00
网上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备用。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缴费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二)各市人事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无论新老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苏州市东大街288号) 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 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人事局职称事务所
(常熟市珠江路222号) 52805322
昆山市:昆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四楼) 57339006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人事局职称科
(太仓市上海西路5号) 53542494
2、现场资格初审时,新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3、现场资格初审时,老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2寸照片1张。
(2)上年度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四)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县级市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10月16-23日。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苏州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提供下载),并在网上报名期间(未缴费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东大街288号)。
九、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