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是以低吸水率的轻质材料(增水型膨胀珍珠岩、玻化微珠、闭孔珍珠岩、膨胀蛭石、陶砂等)为保温材料,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材料,并掺加可再分散性乳胶粉及其它功能性添加剂而制成的建筑保温干粉砂浆,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
鉴于目前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品类繁杂、命名不一、生产企业发展较快,为规范建筑节能市场,确保我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参照正在报批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及系统技术规程(报批稿)》的有关性能参数要求,特拟定本暂行规定。凡申报此类产品及系统的企业,除必须满足我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的一般要求填报申报表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配置电子计量,电脑配料系统,成品自动包装。做到工艺合理、计量准确,并有良好的除尘系统,企业环保达标。
2、企业应建立自检试验室,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能满足产品出厂检验要求;试验人员須经专业培训,具有独立操作能力;试验记录应表格化、规范化;试验室运转正常。
3、企业必须制订产品企业标准并备案,产品命名应科学规范,明示主要胶结料、保温轻集料的品种规格,材料应有相应的执行标准及性能指标要求。保温干粉砂浆系列配套(界面剂、保温砂浆、抗裂砂浆),并由企业自行生产。技术性能指标分别到达表1、表2、表3、表4的要求。
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的性能指标
表1
注:原则上申报企业需提供两种型号或以上的技术性能检验报告。
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系统的性能指标
表2
界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表3
抗裂砂浆的性能指标
表4
4、申报企业须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期内同批次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并附原件核对。本省企业原则在本省抽样检验。
5、申报单位提供用户意见:网络时,须注明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应用时间和数量(或面积)、建筑物的层次、外饰面类型及用户评价和甲方联系方式。
6、在省标颁布前,生产企业须制订该建筑节能系统的应用技术规程及工程应用配套技术文件,并与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一致。
7、已取证企业在续证时亦按上述要求执行。
在暂行规定试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浙江省相关标准颁布后则按省技术规程执行。
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