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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5-09  来源:沪建建(2001)第0907号  作者: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
核心提示:上海市《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

    各有关单位:
    针对目前本市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出现较多的情况,市建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生产等方面专家和部分现场技术人员,深入研究探讨,提出针对性技术措施,形成《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控制住宅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的技术导则

    一、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2、应重视屋面结构的保温设计,屋面的传热系数宜≤1.0w/㎡•k。

    3、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4、现浇楼板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1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单向板应≥L/30(L为板的短向跨度)。

    5、当房屋长度大于40米时,可在楼面中部设置后浇带。

    6、房屋层面阳角处和跨度≥3.9m的楼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阳角处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跨度≥3.9m的楼板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钢筋直径不宜小于Φ8。外墙转角处尚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配筋范围应大于跨板的1/3,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7、现浇楼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

    二、材料

    1、用于现浇楼板的混凝土的用水量不得大于180kg/m3。

    2、楼板混凝土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并控制掺合,料的掺量,粉煤灰掺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掺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20%。

    3、用于拌制现浇楼板混凝土的细骨料,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细度模数μr≥2.3)。

    4、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控制混凝土塌落度,保证现场浇捣时的塌落度高层应小于18cm、多层和中高层小于15cm。

    5、当有条件时,可在混凝土中加入纤维等抗裂材料。

    6、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混凝土收缩值检测和控制体系。

    三、施工

    1、施工单位必须对现场浇捣的商品混凝土塌落度进行现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塌落度要求的不得使用。

    2、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楼板厚度和楼板中钢筋保护层厚度。

    3、混凝土楼板浇捣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养护期及养护工作质量。

    4、楼板中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向双层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线管不宜立体交叉穿越,预埋管线处应采取增设钢筋网等加强措施。

    四、后期管理

    住宅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和保养,防止温差引起楼板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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