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标,江苏省日前发文,要求各地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的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保证所辖区域规范使用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建筑节能的全面实施,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应用量已超过建筑保温系统总量的80%。但由于生产门槛低,大量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在屡次抽检中,存在着空鼓、开裂、热工性能不达标现象,产品合格率偏低。少数单位甚至违规选用双组分产品和非厂家统一供应组成材料的产品,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带来隐患,也严重影响了全省建筑节能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的应用管理。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的管理,积极开展专项质量整治活动,确保建筑保温工程质量。
二是正确选用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为避免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建筑保温工程质量,明确材料责任主体,应用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时,其组成材料必须由厂家统一供应,严禁采购不同厂家的材料进行复配施工,不得选用双组分产品和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优先选用取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的产品。
三是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规程要求,编制外墙外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复合保温砂浆进场复检、施工工序报验和监理验收工作,杜绝发生以次充好、保温层厚度不足、减少施工工序等违规行为。
四是严格复合保温砂浆推广认定管理。省建设厅将不定期组织对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认定有效期内的复合保温砂浆产品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推广认定资格。
五是鉴于目前各类外墙外保温技术尚处于完善阶段,复合保温砂浆产品供应能力已可满足本省市场需求,为避免恶性竞争和投资浪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受理复合保温砂浆产品的科技成果推广认定。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采用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复合保温装饰一体化等保温节能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