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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夏季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核心提示:无锡市关于夏季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

关于夏季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

各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期(日平均气温超过30℃),各项目的建设各方应密切关注气候的变化,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夏季施工的质量控制措施,力争消除高温天气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下列要求请建设各方根据工程实际加以执行。

1、建设各方应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夏季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相关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的检查与处理。

2、建设各方应高度重视混凝土结构施工中混凝土配制与搅拌、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混凝土养护环节的质量控制,现场上尤其要加强混凝土养护工作。

3、浇筑后的混凝土,应立即在其表面覆盖麻袋、薄膜等,在不能覆盖的情况下,要在表面喷水防止干燥;对于重要结构的养护应制定专项方案,一般湿润养护不少于28d;对竖向构件的养护拆模后可使用薄膜包裹养护方法同,也可采用喷刷塑料薄膜养生液的养护方法。

4、高温季节,普通水泥砂浆一般应在2h内作用完毕,混合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掺加缓凝剂的水泥砂浆应在标明的初凝时间内使用。

5、砌体材料需要湿润的应充分湿润,砌筑完成的墙体应及时养护,可采用洒水湿润或湿麻袋遮盖的方法养护。

6、根据气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组织,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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