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政府下发《苏州市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明确今年7月1日起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这是我市继2003年“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之后,推进节能减排的又一重举。
《规定》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市区凡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工程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使用预拌砂浆。2009年7月1日起,市区所有建设项目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和物,分为预拌干混砂浆和预拌湿拌砂浆两种。预拌砂浆与散装水泥一样,运到现场后湿砂浆可直接使用,干混砂浆只需加入适量的水搅拌即可,俗称建筑业的“方便面”,由于机械化程度高,操作简便,施工效率比传统搅拌砂浆要高2-4倍。推广预拌砂浆,不仅可以减少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更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2007年,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施工面积7490万平方米,如果按施工面积计算,约需使用预拌砂浆约749万吨,全部采用预拌砂浆,可节约水泥32.2万吨、石灰25.5万吨、砂37.45万吨,利用粉煤灰63.66万吨,节约标煤6.7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7.4万吨,按照2007年的平均价格水平,折合节约的经济效益为2.64亿元。另据测算,“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后,2007年苏州使用商品混凝土约1123.5万吨,节约各项资源折合标煤为10.43万吨,减少粉尘排放4.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9.7万吨,折合节约的经济效益为3.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