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四部二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6月12日印发了《苏州市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一方面便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让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看到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贯彻落实的决心,同时也给有意投资的企业一种政策导向,尽快决策投资。
为把《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我们将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首先,在《苏州日报》上全文公布;其次利用电视台节目打字幕;再次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对《规定》进行解读;另外还要印制预拌砂浆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尽快让社会了解“禁现”的意义及具体操作程序,以此形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同时,相关部门的配套文件也要陆续出台,适时选择重点项目,召开试用现场会加以推广.
目前苏州市已具生产能力的砂浆企业二家,年产40万吨,在建一家,年产20万吨,多家正在积极筹备之中。相信文件的出台,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生产企业的积极响应,苏州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局面即将打开,定能为建设环境卫生、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