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场行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部令第15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市建设局决定对在我市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生产企业实行《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企业应尽快按东莞建设网(www.dgjs.gov.cn)办事程序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信用管理手册》,并到市建设局一楼办事大厅2号窗口提交有关资料。
网上申报办法:登陆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 二、企业服务类”→5、“资质证书备案和变更备案”,按照该事项要求办理《信用管理手册》。
二、网上申报《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地址等有变更的,应先办理资质证书变更。
(二)《企业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中人员总数应当与申请资质时一致。资质等级为二级的企业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资质等级为三级的企业不少于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企业必须填写技术负责人及实验室负责人,且该岗位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企业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中人员“注册类别”填写职称证或省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上岗证,“注册章号”填写职称证或省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上岗证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填写“0”。
(三)《企业注册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应按《企业在莞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所列人员及要求填写。
三、从2008年7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时,需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