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构监(2008)第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建管办(2007)第5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精神,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强化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检测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混凝土质量,上海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的砂、石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相关规范、标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3.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检查时间
2008年5月27日至6月15日。
三、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由上海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组织,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混凝土评估事务所以及部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四、检查内容
1.原材料管理台帐、质量证明书、备案证明和现场防伪验证单等。
2.现场目测天然砂、机制砂和石质量,并抽取样品检测。
3.现场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
五、检查结果
检查中,对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使用合格原材料、质量行为良好的企业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对存在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质量行为不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上海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报:市安质监总站
抄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混凝土评估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