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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一批新法规5月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建设领域一批新法规5月起施行
  时入5月,一批有关建设领域的法规及标准开始生效施行,其中涉及了工程招投标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施工现场管控及市容环卫等多个方面。

  建设相关信息属于重点公开内容

  在5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在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也位列其中。

  条例共5章38条,分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条例中明确注明,制定这一条例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规范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该办法是针对目前国内工程设计市场存在的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忽视知识产权恶意侵占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片面追求形式等问题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了设计招标类型,给与了招标人自行选择的空间,完善了设计评标标准和方法,突出节能、节材、节地、环保等方面的审查,增强了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办法专门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明确设计投标方案的产权归属。同时还针对设计投标的实际特点,明确投标补偿标准,保障了投标人的利益。

  办法还规定: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方案及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工作。如果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委托中标人承接或参加后续阶段工程设计业务的,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明示,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人的设计费用。

  九部委联合规范招投标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各地多项法规开始施行

  江苏省出台农民工保护法规

  5月起,《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正式生效施行。该办法对农民工就业服务、工资和保险权益保护、其他权益保护、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办法着力解决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针对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欠薪问题,特别强调了单位的法律责任,四种情况下要向农民工加发补偿金。

  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同时必须提供工资清单。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报酬的;(二)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三)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的。有关人士表示,这也是履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南宁市规范施工现场从5月1日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规定对工地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规定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推广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政府重点建设工程、10层以上高层建筑或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安装使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施工单位安装使用该系统所需的费用,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开支。工程施工应当使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应当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厦门市出台新市容规定

  自5月起,实行了11年的《厦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正式废止,新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新规明确要求,厦门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并指导辖区内有关单位建设、改造、管理单位内的公共厕所;该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鼓励沿街单位的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

  条例规定:城镇地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做到完好、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景观灯光设施建设要按照城市景观灯光规划,并符合环保、节能、宜居等要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并按照规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方可按照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排放。

  多项标准开始施行

  5月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炼焦工艺设计规范》、《工程测量规范》、《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线材轧钢工艺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城市客车燃油加热器》、《城市客车乘客门装置用电控换向阀》等行业标准正式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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