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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主要建材价款调整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网
核心提示:上海出台主要建材价款调整指导意见
  针对近期来国内市场钢筋、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黄砂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全面上涨的状况,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对全市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运行提出相关建议,藉以化解工程造价市场风险,维护建筑建材市场稳定发展。

  去年以来,上海乃至全国的钢筋、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黄砂等主要建筑材料,普遍出现价格上涨,尤其是钢筋的涨幅更为显著。由于原材料、燃料、运输费用、劳务成本等价格要素上涨影响,目前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仍旧较大。加之世博建设、轨道交通、虹桥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又进入施工高潮,建筑材料需求旺盛,也支撑了上海建材市场价格的高位运行。

  为有效控制造价,规避市场风险,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特向建设单位建议,在工程概算编制时留足工程建设期材料差价的资金,以适应建设期工程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变动的影响,取得预定的投资效益。在签定合同时采取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防范措施,以避免一旦遇到材料价格暴涨暴跌,容易造成工程成本难以控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出现。

  管理总站还向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造价较有影响的工、料、机价格要有明确的约定,明确所承担价格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中的人工风险幅度一般控制在3%以内,钢材风险幅度一般控制在5%以内,其他材料及机械风险幅度一般控制在8%以内。对幅度内的风险由施工企业承担,幅度外的风险将由建设单位承担。通过这种办法,可以化解部分工程价格风险,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正常施工进度,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达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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